大众报业·海报新闻|上海今起实施新规:民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逃避隔离治疗者自付医疗费

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 王茜 上海报道
11月1日 , 《上海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 。 值得关注的是 , 《条例》要求民众进入机场、火车站、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按要求佩戴口罩 , 保持社交距离;隔离观察人员应遵守管理规定 , 如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 同时 , 按照《条例》要求 , 将公筷公勺、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纳入公共卫生社会治理体系中 , 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提供公筷公勺服务 , 餐饮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应当制定分餐制服务规范 , 并推动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要求 。
据悉 , 《条例》共10章85条 , 在公共卫生社会治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制度安排和具体管理措施 。
其中 , 针对公众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方面 , 《条例》一是规定了市、区政府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相关单位应采取的专业处置措施;二是规定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健康观察,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相关制度;三是规定依法开展交通、国境检疫 , 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四是规定了社区、单位的防控要求和相关措施 。 居委会、村委会应当组织居(村)民落实社区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管控、居家健康观察管理等应急防控措施 , 但不得损害居(村)民的合法权益 。
在医疗救治方面 , 条例规定建立由定点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要求 , 开展救治工作 。
【大众报业·海报新闻|上海今起实施新规:民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口罩,逃避隔离治疗者自付医疗费】此外 , 对逃避隔离治疗等行为 , 《条例》也作出了规定 。 例如对个人进入公共场所不按照规定采取防控措施的 , 有关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服务;对有隐瞒病史、疫情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者居住史 , 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健康观察等行为的患者 , 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予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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