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就为了4元钱,邻居大打出手还闹上法庭 值当吗?

65岁的李大妈和43岁的贾女士不顾邻里关系 , 大打出手 , 纠纷的起因竟是为了4元钱水费 。事后 , 李大妈还将贾女士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近日 , 在怀柔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 , 两家人达成和解 。
女士|就为了4元钱,邻居大打出手还闹上法庭 值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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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李大妈今年65岁 。她向法院起诉称 , 她和43岁的贾女士及辛女士三家共同租住在北京市怀柔区某村院落内 , 三家共用一水表 。今年8月15日晚 , 贾女士向她索要34元水费 , 她因没有零钱先给了对方30元 , 剩余4元承诺次日支付 。由于贾女士坚持要求当日支付 , 并出言不逊 , 她与对方发生口角 , 后贾女士及其子女将她打伤 。
李大妈称 , 她拨打了120 , 经诊断为脑外伤后遗症、肩部损伤 。她诉至法院要求贾女士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1万余元 。
面对法庭 , 贾女士的说法却与李大妈大相径庭 。据贾女士讲 , 她们三家一直都是按人头交水费 。事发当日 , 李大妈向她支付了30元水费后 , 剩余4元拒绝支付 , 还出言辱骂、用头撞她 。
【女士|就为了4元钱,邻居大打出手还闹上法庭 值当吗?】她用手阻挡 , 被李大妈咬伤 , 后双方报警 。贾女士说 , 警察到场后李大妈还假意倒地不起 。她认为 , 李大妈的行为属于讹诈 , 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
庭审中 ,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 , 但对因4元钱引发口角一事没有异议 。“双方系邻里关系 , 应当互帮互助 。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口角中矛盾升级 , 甚至大打出手 , 实属不该 , 双方应换位思考、以和为贵 。”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
经过法官以法析理 , 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原告李大妈表示 , 自己是刀子嘴、豆腐心 , 以后会注意表达方式 。被告贾女士也称 , 认识到了自己处理邻里关系的不当之处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贾女士支付给李大妈各项损失费用共计500元 , 并当庭执行完毕 。
法官提示:
常言道 , 远亲不如近邻 。近年来 , 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乏因邻里间一时口角引发的矛盾纠纷 。你骂我一句 , 我骂你一句 , 没事变有事 , 小事变大事 。邻里间应当以邻为善、以邻为伴 , 互相帮助、彼此关爱 , 遇事常思已过、换位思考 , 方能营造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 。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采访人员 张蕾 通讯员 武慧
编辑 蔡文清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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