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境|【实践新论】高质量就业是新就业形态的未来( 二 )


其次 , 新就业形态多属于灵活就业 , 劳动者严重依赖平台企业 , 在劳动权益保护方面尚有短板 。 同处于绝对优势地位的平台企业相比 , 劳动者没有足够的议价能力 , 而目前正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往往无法完全涵盖新就业形态 。 政府部门要为新就业形态提供劳动就业保障 , 推动平台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 , 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 织密新就业形态的社会安全网 。
最后 , 新就业形态在许多方面不同于传统正规就业 , 在培养手段和就业观念方面亟待改革 。 要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 为新型就业人员提供职业上升渠道 。 目前的人才培养和职业培训体系还远远跟不上新型就业的迫切需求 , 无法为新兴业态准备适合的从业者 。 很多新型就业人员是无师自通或自学成才 , 并现学现卖地带团队和培养人才 。 政府部门应加强同平台企业的合作 , 发挥平台企业识人善任的优势 , 推动更多人投身新兴业态 。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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