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钱学宁:金融体系与金融监管的“新”与“旧”( 二 )


同时 , 基于大数据所特有的公共产品性质 , 也必须尽快对大数据的采集、储存与适用进行立法 , 界定产权 , 完善授权 。 这样 , 才不至于滥采滥用数据 , 真正保护百姓权益 , 真正实现“普惠”金融 。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经济所博士 , 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 , 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学术秘书长)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微信公众号“首席经济学家论坛” 。
文章作者
【第一财经|钱学宁:金融体系与金融监管的“新”与“旧”】
钱学宁
打开第一财经APP , 阅读体验更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