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未予认定正当防卫 “反杀”者4126天服刑与申诉( 三 )


新乡中院经审理查明 , 听到打斗声后 , 坐在车内等候的李某强持一把砍刀 , 与赵文杰赶到张家门口 , 张海宾与李某强各自砍了对方一刀 。
卷宗内容显示 , 多名目击者在证词中说 , 许振军等五六人闯入张家后不久 , 张海宾从院内逃出 , 有几个人也从院内追出来 , 无人看到李某强、赵文杰“赶到张家门口” 。
这些证言留存于卷宗 , 未出现在任何一份生效法律文书中 。 河南各级法院没说采信 , 也没说不采信 , 只字未提 。
那一判
张氏父子不构成正当防卫
2011年1月 , 河南高院刚刚作出第一次终审裁定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好峰死缓 。
父子俩认为 , 面对五六名暴徒砸门、翻墙入室进行暴力袭击 , 他们奋起反抗 , 是一种出于本能的自我防卫行为 。
河南高院未予认定正当防卫 , 理由是:张好峰父子先持尖刀等凶器做好准备 , 在许振军没有防备的情况下 , 将他砍伤 。
新乡中院2010年6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书称 , 张好峰父子用事先准备好的工具在院中等候 , 将灯拉灭 , 许振军进入后 , 双方发生打斗 , 许振军身上有多处创口 , “张好峰父子具备杀人的主观故意 。 ”
“夜间进入”张家的被害人许振军 , 被新乡中院认定为“过错明显” , 但“张好峰父子特别残忍地将许振军致死 , 许振军的过错程度 , 尚不足以影响对张好峰父子刑事责任的评价” 。
2012年开始 , 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伯阳介入该案 , 至今仍在帮助张好峰父子申诉 。
在他看来 , 案发前17天 , 许振军等人已将常卫云打致住院 , 第二次半夜又来 , 人肯定会极度恐慌 , “住宅是一个私人场所、天然庇护所 , 对方强行进入 , 权利人有权利进行正当防卫 。 ”
常伯阳还说 , “明知对方在院外砸门、要来实施伤害 , 难道不允许人拉灯、准备防卫工具?说闯入者‘无防备’更是莫名其妙 , 对方闯入就是来行凶的 , 如何‘无防备’?”
“防卫人提前预知风险 , 做好防备 , 因此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 这是没有道理的 。 ”常伯阳说 , 人有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 , 以此理由来认定张好峰父子不构成正当防卫 , 这不符合人性 。
张好峰的死刑未被最高院核准 , 案件被发回重审 。
2013年3月21日 , 新乡中院、河南高院作出了新的一审、终审判决 , 再次认定张好峰父子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 理由仍是“在许振军进入前 , 提前做好了准备” 。 但张好峰被改判死缓、限制减刑 。
新进展
检察院正审查办理该案的申诉
命案发生后的第三天 , 儿媳产下了一名女婴 。 听说许振军死了 , 担心被报复 , 常卫云带着儿媳、女儿、孙女“仓皇出逃”;半路在焦作 , 投奔了一对老夫妻 。 常卫云说 , “当时我都要崩溃了 , 天天哭 。 我儿媳说‘你也不去救你儿子 , 就知道哭’ , 抱着孙女 , 走了 。 ”儿媳走后 , 常卫云的女儿嫁了人 , 从此 , 常卫云开始为丈夫、儿子奔走 。
事情正在起变化 。 采访人员获悉 , 目前 , 河南省检察院正在审查办理张好峰父子故意杀人一案的申诉 , 目前已调卷审查 。
“现在的司法环境肯定是越来越好 , 审查的话肯定会有一个结果 。 现在报道的改判无罪案件也越来越多 。 ”封丘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对采访人员说 , “如果(张好峰父子案)改判无罪 , 启动国家赔偿 , 启动相关人员追责程序 。 查清以后 , 是不是冤枉就有一个结论了 。 如果没事 , 还人一个清白 。 ”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剑强 河南新乡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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