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十一前的建议,国家按照未打折的价格计税

即将又是一个双十一 , 也是一个销售的高潮 , 也就是各种商品在双十一进行打折销售 , 但是不得不说这个打折销售有很大程度是虚假的 , 这种虚假有的坑害了广大消费者 , 更多的是坑害广大的纳税人 , 商家要优惠 , 完全是商家的个人行为 , 与其他人无关 , 因此 , 建议国家税务部门 , 对于打折销售的所有商品 , 按照未打折的价格收税 , 对于所有购买者 , 按照实际销售价格收税 。 因此各个厂家的收入等于未打折的价格乘以销售商品的数量 , 增值税和所得税一级其他税都按照这个未打折的价格计算 , 打折的部分是商家给消费者的优惠 , 当然需要商家来承担 , 而不是其他无关的纳税人承担 , 对于消费者 , 其购买价格按照世界成交价格计算 。 商品的交换都应该等价交换 , 所有的交换者都应该诚实地确定自己生产商品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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