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养号”平台成网络黑产链重要一环,专家吁落实实名制( 三 )


盗号租购账号行为是否违法呢?郑宁说:“盗号行为可能构成根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 , 违反国家规定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 , 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 后果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 , 后果严重的 ,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 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 , 后果严重的 , 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同时 , 还可能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郑宁说 , 租售账号还违反了平台的协议 , 是违规行为 。微信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明文规定 , 微信用户拥有账号的使用权 , 但不可以将账号出租或转让给他人 , 也不可以租用或借用他人的微信账号 。平台有权对违规用户进行处置 。如果租售账号的目的用于其他犯罪行为 , 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的帮助犯 。
王艳辉表示 , 盗号、租号的行为根据情节可能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 , 如果盗号、租号后利用该号进行其他犯罪行为的 , 还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如果构成犯罪 , 根据犯罪的罪名和情节 , 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至于租售账号的行为 , 如果明知购买和租赁账号的人利用该账号用于犯罪的 , 那么租售人也会涉嫌违法犯罪 , 同时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
对于这种现象应如何治理呢?郑宁建议:第一 , 加强源头治理 , 在账号注册时 , 平台应进行严格落实实名制的要求 , 采取技术措施 , 防止恶意注册;第二 , 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 避免个人被盗号;第三 , 加大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力度 。
【网络诈骗|“养号”平台成网络黑产链重要一环,专家吁落实实名制】在王艳辉看来 , 对于目前这种犯罪现象的 , 监管应当从几个方面进行 。首先 , 各种网络平台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账号注册制度 , 全面实行实名制、人脸识别等注册方式 , 并对集中大量注册的不常规操作等模式进行进一步的审查 。其次 , 从技术方面设置一些敏感机制 , 例如敏感词的筛选、大量发布相同信息等操作都将触发监管机制 , 从而进一步判断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 , 公安机关应当加大网络监察力度 , 掌握网络犯罪的规律、主要特点和发展动向 , 尽可能通过网络监控等手段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 并且在网络犯罪发生后及时对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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