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到|健身卡也有望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注意!这个“冷静期”有门槛……

:原题为_周到|健身卡也有望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注意!这个“冷静期”有门槛……。
办理健身卡也能像网购一样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近日 , 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健身健美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示范合同”) , 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 其中 , 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成为最大的亮点 。
长期以来 , “办卡容易退卡难”成为健身行业饱受诟病的难题 。 此次“七天冷静期退费”条款的出台能够破解这一行业痛点吗?
参照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
在“示范合同”中 , 为何会特别设置“七天冷静期退费”这一条款?
对此 , “示范合同”的主要制定方之一 , 上海市消保委法研部相关人员解释 , 健身是一种健康时尚的生活方式 , 但因其以预付费为主要消费模式 , “办卡容易退卡难”的情况客观存在 。
从以往投诉情况来看 , 健身行业的部分投诉集中于“冲动消费” 。 不少商家的会员卡采用消费期越长 , 价格越优惠的模式 , “冲动型”消费后 , 消费者“可能回去发现无法长期坚持健身” , 因而想要退卡或投诉 。 “退费冷静期”的七天规定着眼于减少相应的纠纷 。
至于冷静期的七天时长设置 , 主要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网购商品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 。 因为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已经深入消费者人心 , 社会对此接受度也已经很高了 。
七天冷静期还有“未开卡”前提条件
尽管“七天”为各方提供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期限 , 但需要提醒的是 , “七天冷静期退费”还有“未开卡使用”的前置条件 。 消费者应该注意“七天”具体时间的算法 , 以免造成因误解产生的纠纷 。
消保委表示 , 消费者应重点关注开卡(会员卡启用时间)的时间节点 , 七天是指“签署合同次日起的7日内 , 且在未开卡使用会员服务的情况下” 。 一旦开卡入场使用将直接起算会籍期限 , 即使仍在7日内 , 都不再适用于冷静期退费条款 。
对于“七天冷静期退费”的出台 , 得到消费者普遍欢迎 。 “有时候办健身卡确实就是一时冲动 , 办完之后马上就后悔了 。 ”消费者张先生表示 , 自己之前因为体检时被告知缺乏运动 , 于是到家附近的健身会所咨询 , 结果被销售人员一阵天花乱坠的宣传 , “晕乎乎”地就掏了近3000元办了一张年卡 , 结果第二天就后悔了 , 想退卡的话发现还要缴纳30%的退卡费 , 只好放弃 , 后来果然一年下来也就去了两三次 。 “现在有了七天退款冷静期 , 好歹给我们提供了‘后悔药’吃 , 退款时也无需再支付手续费 。 ”
而健身行业也对此普遍认同 。 据采访人员了解 , 在拟定“示范合同”前期 , 各方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 包括健身俱乐部的走访、召集健身俱乐部代表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等 , 获得了业内支持 。 尤其是今年一场疫情让健身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寒冬 , 此次制定“示范合同”都是从健身行业自身需求出发 , 思考如何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 重塑消费者信息 。 “不但消费者要冷静 , 健身从业者也要冷静一下 。 ”
不具备强制性但提供处理依据
除了广为关注的“退费冷静期”外 , “示范合同”还有很多其他可圈可点之处 。
比如 , “退卡难、退费难”是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的痛点、难点 。 对此 , “示范合同”中对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 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关系 。 在第七条“违约责任”中 , 明确提出因经营者违约 , 发生擅自变更会员服务内容、终止营业、搬迁且未履行补偿方案、暂停营业且未履行补偿方案等四种情形 , 消费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退款 。
针对会员主动申请解除合同 , 但是对退卡手续费不满意的投诉情况 , “示范合同”将其细分为违约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一是消费者因工作调动、出国等个人原因申请解除合同 , 视作违约 , 消费者可能要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二是消费者因病、因伤残在会员卡有效期内都不适合继续健身 , 需按经营者要求提供医嘱证明或报告的 , 合同解除后可以退还未使用部分的预付费余额 , 无须承担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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