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这里讲讲我国影史第一桩版权纠纷案( 二 )


而当明星公司派洪深赴美采购有声器材之时 , 大中国电影公司经理顾无为即与明星公司负责人张石川洽借最新的有声电影拍摄器材 , 以期拍摄一部有声片或租场摄制 。 因为有声片当时在国内是新生事物 , 谁抢夺了先声 , 谁便更受欢迎 。 故顾无为再三交涉 , 明星公司概不外借 。 大中国影片公司以最快速的方式获得合法摄制权 , 是有计划的报复行动 。
明星|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明年6月1日起施行!这里讲讲我国影史第一桩版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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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深(前排左三)与萧伯纳(前排右三)
大佬出面
顾无为的行动在法律的保护之下 , 张石川无可奈何 , 当外景队返回上海后 , 与郑正秋、周剑云等大老板商计结果 , 若循法律途径解决 , 明星公司必败 , 如有条件私下和解 , 则不失为一种损失最小的办法 , 于是一个最合适的人选浮出水面 。
“海上闻人”杜月笙在上海的社会地位是当时人所共知的 , 《啼笑因缘》纠纷如不执意循法律程序解决 , 以杜月笙的影响出面调解 , 对于明星公司和大中国电影公司都是上策 。
杜月笙与当时上海的电影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 明星公司的创始人周剑云、张石川等人 , 都曾是杜月笙的门生 。 杜月笙在他们开创中国早期电影事业上给予了多方协助 , 例如资金上 , 筹措巨款;场地上 , 杜月笙把杜美路的房子曾一度改建为摄影棚 。 所以 , 杜月笙的名列明星影片公司创办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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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月笙(左一)
经杜月笙出面调解的结果 , 大中国电影公司将内政部登记的摄制许可权照让予明星公司 , 明星公司则付给大中国电影公司约值其原拟制片预算一半的损失费 。
明星公司积极投入拍摄 , 最终在纠纷的热潮散去后如期推出上映 , 顾无为则同期推出了《啼笑因缘》的舞台剧版本 。 至此 , 我国电影史上第一桩版权诉讼案圆满解决 。 (子华)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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