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实习期间猝死家长索赔72万,法院判决学校无责( 二 )
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内受到第三人侵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需承担补充责任 , 此时举证责任在受害人或第三人 。
【大学生实习期间猝死家长索赔72万,法院判决学校无责】本案中 , 小杨已年满18岁 ,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他以虚假实习单位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 , 自行到其他公司实习 , 脱离学校对其在实习期间的管理 。 学校虽未能及时发现他变更实习单位的行为 , 但这一管理上的疏忽与小杨猝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 学院未实施侵权行为 , 亦未有证据证实小杨死亡与学院的管理、教育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 因此对小杨父母的赔偿请求 , 法院不予支持 。
推荐阅读
- 大学生|和异性多说说话 就觉得恋爱了?63%大学生:同意
- 裁员|员工隔离期间遭裁员还被抵扣年假!法院判决:企业赔偿9万余元
- 大学生|2022多地公布考研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 大学生|大学生创业失败代偿贷款 10万元下全管?浙江回应:原则上要予以追偿
- 太阳能|阴天也能发电!大学生研发革命性太阳能电池板
- 新能源汽车|京东:春节期间全天待命 汽车充电桩即买即装
- 闲鱼|闲鱼发布“手写春联四大门派” 大学生写“手机春联”月入近千
- 财富|富人越来越富 疫情期间全球十大富豪财富翻番:马斯克资产20个月增长10倍
- 开车|西安交大学生私自驾车离校至成都:关大灯驶上草坪绕开检查
- 电影|官方鼓励网络视频平台限时低价电影放映:增加春节期间文化体育节目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