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公开开庭

2021年4月15日上午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小法庭 , 公开开庭审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李俊锋故意杀人(上诉)一案 。 上诉人李俊锋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 。 被害人近亲属到庭旁听庭审 。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公开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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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20年4月14日23时许 , 被告人李俊锋在山西省清徐县凤仪北街某酒吧喝酒时 , 多次搭讪、调戏被害人张某某遭拒 , 被告人李俊锋一怒之下 , 从车内拿出一把三棱刀 , 返回酒吧向张某某左腹部猛刺一刀 , 致张某某当场死亡 。 经鉴定 , 张某某系被三棱形锐器刺破下腔静脉致大失血死亡 。 该起犯罪系被告人李俊锋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缓刑一年六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限内所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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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2日作出判决 , 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俊锋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与其被撤销缓刑后原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 , 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宣判后 , 原审被告人李俊锋不服 , 以其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认定构成自首、量刑畸重等为由提出上诉 。
二审庭审中 , 法庭充分保障了上诉人李俊锋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
【男子搭讪遭拒刺死女大学生案二审公开开庭】鉴于案情重大 , 本案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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