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投50万让女婿理财惹麻烦 女婿离婚时要求分钱 法院判决本金收益都须退还

【丈母娘投50万让女婿理财惹麻烦 女婿离婚时要求分钱 法院判决本金收益都须退还】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采访人员孙婷婷 通讯员洪法宣)丈母娘以女婿的名义购买了50万元理财产品 , 没想到女婿离婚时主张这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 要求分割 。 昨日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从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获悉 , 经审理 , 法院判决女婿归还50万元理财资金及7万余元理财收益 。
武汉的张女士(化姓)习惯买理财产品 , 2017年9月 , 她购买的某银行一期42万元的理财产品到期了 , 张女士在女儿小云(化名)和女婿陈先生(化姓)的陪同下前往银行 , 准备继续购买理财产品 。 当时 , 银行推出了一项新人开卡送奖励的优惠活动 , 并且使用手机银行购买理财利率更高一些 , 在银行经理的建议下 , 张女士便以陈先生的名义开了新卡和手机银行 , 用来买理财产品 。
开卡当日 , 张女士从自己的理财卡中转了40万元到以陈先生名义新开的卡中 , 次日又往该卡中存入了10万元 , 让陈先生用手机银行帮她购买了50万元的理财产品 。
从2017年至2020年 , 陈先生用手机银行在新开通的银行账户上 , 前后进行了5次理财投资 , 每次本金都是50万元 , 截至2020年11月 , 该账户的理财收益共计7万余元 。
2020年9月 , 张女士得知小云和陈先生正在商议离婚 , 陈先生认为上述这笔理财资金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要求分割 。
张女士认为陈先生这样的行为 , 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 随即将陈先生和小云告到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要求陈先生返还50万元理财本金及7万余元理财收益 , 同时小云要承担连带责任 。
庭审中 , 陈先生称 , 丈母娘和自己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 , 丈母娘转给他的这50万元由自己和妻子结婚的彩礼、陪嫁、办酒席的礼金组成 , 之前一直由丈母娘保管 , 但所有权应由夫妻俩共同所有 。 小云则认为 , 理财资金由母亲直接打入丈夫的账户 , 应由丈夫一人偿还 , 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 。
经审理 , 法院认为 , 张女士与陈先生实际上是委托合同关系 , 张女士因为信任女婿 , 才将大额财产委托给陈先生进行投资理财 , 这符合我国社会的民风民俗 。 但陈先生与小云正在协议离婚 , 直接导致张女士与陈先生之间的信赖基础受损 , 他们之间的委托合同不宜继续履行 , 委托关系从张女士提告之日起就解除了 。
本案委托合同的当事人是张女士和陈先生 , 理财资金和理财收益的处分权全在陈先生一人 , 所以返还责任应由陈先生一人承担 。 对于陈先生提出的彩礼、礼金等问题 , 法院认为与本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 , 告知陈先生可另案主张权利 , 对陈先生提出的抗辩理由 , 法院不予支持 。
据了解 , 法院判决后 , 双方当事人服判均未上诉 , 自行达成了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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