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后悔,没想到要坐牢!”宁波一家知名公司的前骨干突然辞职,一场阴谋浮出水面
“我很后悔 。 想过有风险 , 没想到那么严重 , 还要坐牢 。 ”4月22日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被告席上的郑某低头叹气 。
此前 , 郑某是宁波音王电声公司研发部门的负责人 , 在公司十几年 , 一路从助理职位做到了研发部门负责人 。 升职、加薪 , 这些都不能让郑某满足 , 他想用公司的技术 , 干一番自己的事业 。
以照顾亲人为由辞职带走公司的核心技术
2018年8月 , 郑某从音王离职 。 辞职理由是:在深圳的叔叔生病了 , 要前往照顾 。 老板几经挽留后同意了 , 还特地设宴告别 。
【“我很后悔,没想到要坐牢!”宁波一家知名公司的前骨干突然辞职,一场阴谋浮出水面】郑某说 , 虽然人离开公司了 , 以后如果公司有需要 , 他还是可以以顾问的身份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
公司方面也想着 , 这个由公司一手从助理培养起来的技术骨干可能不久后会返回公司 。 双方还签订了顾问协议 , 公司每月支付其8000元顾问费 。
看起来 , 这是老板和高管分别的和谐画面 。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 。
郑某走了 , 还带走了一个载有“最佳的压缩器”技术等相关资料的“加密狗”U盘 。 这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之一 。
2015年 , 音王组织研发紧凑型数字调音台项目 , 其间由德国工程师乌里研发了“最佳的压缩器”技术 。 根据约定 , 相关技术及成果均属商业秘密 , 研发成果归本案被害人所有 。
凭借该技术 , 2016年初 , 音王研发出了全球第一台紧凑型数字调音台 。 音王的数字调音台产品于2019年获得国家工信部和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 。 也就是 , 我们常说的“单打冠军” 。
带着核心技术资料离职 , 这自然是违反保密规定的 。 此前 , 郑某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协议中自然有相关规定 。
而一切顺利的重要原因是 , 和他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之一的 , 也是同案犯 。
2019年3月 , 郑某等4人共同出资在广东注册公司 。 用带走的“最佳的压缩器”技术 , 生产音王同类数字调音台产品1205台 , 给音王造成损失达91.43万元 。
4人团伙早想“单干”了偷偷从电脑里复制了技术源代码
4个人的阴谋早在离职前就开始酝酿并实施了 。
2016年 , 他们建起了微信群 , 另3人是分别是公司的电子工程师丘某 , 电子辅助设计师文某 , 郑某的外甥贺某 。
计划开始后 , 郑某安排贺某在音王公司学习数字调音台的安装、生产等技术 。
2017年2、3月 , 郑某等人一直利用音王技术试产样机 。
在郑某的授意下 , 丘某趁工程师乌里来公司指导工作时 , 偷偷从对方的电脑中非法复制了“最佳的压缩器”技术源代码 。
用公诉人的总结是 , 他们“领着公司的工资 , 偷了公司的技术 , 用着公司的原料 , 生产同类的产品 , 抢了公司的客户” 。
采访人员从庭审了解到 , 丘某入职时的岗位也是助理 。 入职后 , 得到了很好的培养 , 升职、加薪幅度都相当大 。 公司甚至因为其家庭原因 , 发放过补助金 。
庭审时 , 单位方面几次提出 , 考虑到丘某是受人蒙蔽而误入歧途 , 认罪态度良好 , 家境困难 , 恳请法庭能轻判 。 丘某如愿意 , 以后仍可回单位上班 。
丘某表示:“我很后悔 , 我对不起公司 。 ”
带走了另3项核心技术该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价值182万
郑某还用移动硬盘带走了3项技术 。
2009年起 , 音王开发了卡迪克系列调音台项目 , 其间研发了“DSP多音频回音处理方案”等技术 。
法庭经审理认为 , 郑某在2018年4、5月隐瞒了自己利用音王核心技术试验、生产音王同类产品 , 且即将离职的事实 , 向老板提出将本来储存于英国的卡迪克技术资料放于自己处备份 。
他骗取了上述3项技术资料后 , 随即交给丘某筛选并备份 , 以备将来生产相关产品时使用 。 上述“三项技术信息”亦属于商业秘密 。 经鉴定 , 上述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价值为182万元 。
郑某提出 , 这3项技术 , 自己还没有用以生产 , 对这182万元鉴定价值存疑 。 鉴定人员从专业角度做了解释 。
公诉人打了个比方 。 一个小偷 , 把主人存有100万的保险箱从家里偷走 。 不管保险箱是否打开 , 什么时候打开 , 钱拿来做什么用途 , 主人的权益已经受到侵害 , 盗窃罪已经构成 。
侵犯商业秘密已激起企业家公愤恶意侵权必受严惩
合议庭评议后认为 , 被告人郑某、丘某违反保密义务及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 , 又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 , 给权利人造成损失分别达273.43万元、91.43万元 , 分别属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造成重大损失;被告人文某、贺某违反保密义务及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 , 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 , 给权利人造成损失达91.43万元 , 属造成重大损失 。 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推荐阅读
- 腾讯|一张截图何以“锤跌”腾讯2000亿?
- DOTA2|《Dota2》7.31版本更新:隆重推出全新英雄“獣” 炸弹人重做、野区更新
- 游戏|知名“受苦”游戏《艾尔登法环》获IGN满分评价:45家媒体无一给出差评
- 暴雪|暴雪CEO如果被微软“无理由”解雇 将净赚1500万美元
- 发动机|三缸机的“病” 为何要用四缸机来治?
- 8K|长虹电视发起全员“作战”号召:8K时代已经全面到来
- 京东|京东发布乡村振兴“奔富计划”全景图:千县万镇24小时达
- 江淮汽车|7万块买“蔚来”!江淮全新SUV亮相 前脸酷似蔚来ES8
- 智能手机|网友分享手机简易“防盗”秘技 设置特别通信录引发热议
- 英雄联盟|《英雄联盟》服务器崩溃上热搜!网友神评:不停机更新变“死机”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