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内出轨赠送情人巨额财物,前妻愤然起诉索还钱财(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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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 在刘霞与李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杨芝实际收到李茅赠与现金共计28.52万元 。 由于杨芝已向李茅归还飞度小轿车 , 原购买该车所用6.5万元应当从中予以扣减 , 杨芝应当返还22.02万元给刘霞及李茅 。 杨芝提出 , 她在刘霞与李茅离婚后转账返还的5万元应予扣减 , 由于杨芝与李茅之间仍有经济往来 , 杨芝到底是返还刘霞与李茅婚姻存续期间的款 , 或者是返还李茅与刘霞离婚后所给付的款 , 均无法予以确定 , 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纳 。
刘霞主张杨芝返还李茅转账给杨芝同胞姐姐杨莲14万元 , 对此 , 法院认为, 虽然此款属于刘霞与李茅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 但是杨芝否认 。 现因刘霞目前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杨芝实际收到该款 , 其要求杨芝返还此款 , 理由不充分 , 法院不予支持 。 刘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另行主张杨莲返还 。
关于刘霞主张杨芝返还李茅于离婚后全部赠与钱物 , 法院指出 , 虽然李茅于离婚后继续赠与钱物给杨芝 , 但由于刘霞目前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李茅赠与钱物是刘霞与李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 , 理由不充分 , 法院不予支持 。 假如李茅于离婚后赠与杨芝的钱物属于刘霞与李茅婚姻存续期间尚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 刘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另行主张与李茅进行分割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李茅向杨芝赠与28.52万元的行为无效;杨芝应返还李茅赠与的22.02万元给刘霞和李茅;驳回刘霞的其他诉请 。
【丈夫婚内出轨赠送情人巨额财物,前妻愤然起诉索还钱财】杨芝不服一审判决 , 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不久前 , 梧州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
(文中人名为化名)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李继远 田广伟 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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