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做了这事,广西这小学女教师一审获刑12年

砰!一声闷响 , 柳州年轻女子再也没有醒过来
南宁市横县一名小学女教师因欠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 编造理由诈骗熟人157万余元 , 一审获刑12年 。
甘某霞现年42岁 , 是横县某小学一名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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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初
甘某霞以父亲经营班车生意急需购买线路牌为由 , 向熟人闭女士提出“借款”30万元, 月利息8000元 , 借款期限一年 , 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抵押 , 闭女士将28万元转至她的账户 , 她出具一张借条 , 并将伪造车辆登记证书交给闭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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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
她又以在南宁经营服装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再次向闭女士提出借款10万元 , 月利息3% , 借款期限三个月 , 以不动产权证书抵押 。 闭女士将6.5万元 转账给她 , 她又伪造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交给闭女士 。 此后 , 她只给闭女士还了6.8万余元 。
0 3
2018年10月
甘某霞以其丈夫叔叔住院做手术 , 她要还债为由 , 向熟人李女士借款15万元, 借款期限三个月 , 月利息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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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12月
她又以在横县、南宁买房为由 , 分别向熟人龙某和李某“借款”11万元、6万元。
然而 , 闭女士等人发现甘某霞只偿还部分债务和利息 , 并到处“借钱”拆东墙补西墙 , 这才意识自己被骗 , 之后向横县公安机关报案 。 2019年3月4日 , 甘某霞被警方抓获 。 同年10月 , 横县检察院以甘某霞犯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
经法院审理查明——
从2016年开始 , 甘某霞因欠巨额债务无力偿还 , 故意隐瞒其经济状况 , 并虚构经营班车生意、服装生意、开培训班、购车购房、买车位等需要资金的理由 , 以借款的名义 , 骗取多名熟人的钱款 。 后甘某霞只向部分借款人支付一些利息 , 部分只支付部分本金和利息 , 有的本金利息均没有支付 , 涉案金额157万余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甘某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 , 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157.2814万元 , 数额特别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因为做了这事,广西这小学女教师一审获刑12年】近日 , 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诈骗罪 , 判处甘某霞有期徒刑12年 , 并处罚金30万元;退赔各个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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