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报复父母,福建男子竟两次携一对幼子自杀,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 贾淑瑞
俗话说 , “虎毒不食子” 。 但福建男子陈峰(化名) , 竟携自己两个未满10岁的儿子自杀 , 用这样的方式来发泄自己对的父母不满 , 所幸三人因抢救及时 , 均未出现生命危险 。 日前 , 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
陈峰是福建省永春县人 , 32岁 , 初中文化 , 务工 , 有一个7岁大的长子陈子轩(化名)和一个6岁大的次子陈昊宇(化名) 。 2020年8月至9月期间 , 陈峰对父亲陈刚(化名)和母亲危月(化名)存在不满情绪 。

为报复父母,福建男子竟两次携一对幼子自杀,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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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 , 陈峰为了报复父母 , 便在家中让陈子轩、陈昊宇喝下38度的白酒 。 待两个孩子睡着后 , 陈峰用衣服堵住房门门缝 , 并在屋内燃烧木炭 , 欲携带两个儿子自杀 , 并电话通知父亲陈刚 。 好在陈刚及时将他们送医院抢救 , 陈峰三人并没有生命危险 。
2020年9月2日凌晨0时30分许 , 陈峰再次发泄对父母的不满 。 他将两个儿子带至德化县一半山腰的路边空地处 , 采取诱骗、强迫等方式对两人强行灌服敌敌畏 。 确定毒性发作后 , 陈峰自行服用少量敌敌畏并电话告知父亲陈刚 。 陈刚等人及时赶到 , 并立刻将三人送往医院 , 因抢救及时并未出现生命危险 。
2020年9月4日 , 陈峰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 被德化县公安局监视居住 , 并于2020年9月16日被刑事拘留 。 2020年9月29日 , 经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批准 , 陈峰被德化县公安局依法逮捕 。
【为报复父母,福建男子竟两次携一对幼子自杀,涉嫌故意杀人被起诉】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检察院认为 , 陈峰涉嫌故意杀人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故向德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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