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男子全款买了3套房,写上妻子的名字,没想到离婚时…( 二 )


那天 , 法官先问小王:“你爸爸和妈妈有些矛盾 , 想请法院帮他们解决一下 , 你觉得他们之间是什么问题呢?”
小王说 , 妈妈脾气急了点 , 爸爸脾气好的 , 以前他们吵架后过段时间就和好了 , 现在她也知道爸爸妈妈是想要分开了 。
法官听后对小王说:“你的爸爸妈妈因为一些原因可能要暂时分开生活一段时间 , 需要有一方主要负责照顾你的学习和生活 , 他们都特别爱你 , 都想跟你一起生活 , 所以请我们来帮他们做决定 , 我想听听你的想法;而且你要知道 , 不论你怎么选 , 你的爸爸妈妈永远是你的爸爸妈妈 , 永远都是最爱你的 。 ”
小王告诉法官:“爸爸会带我出去玩、报培训班 。 爸爸也会问我想不想上培训班 , 我想上就报 。 妈妈很忙 , 没有爸爸照顾我多 , 我还是习惯跟爸爸 。 ”
末了 , 法官问小王:“你还有没有想要跟父母讲的话?”
小王说:“我觉得妈妈脾气急躁了点 , 希望妈妈不要太急了 , 以后要开心一点 。 也希望爸爸天天开心一点 。 ”
法官一边听 , 一边认真记录小王的想法 , 并在结束询问前说:“以后你要帮爸爸妈妈做点家务 , 也可以多做一些联络工作 , 帮他们相互联系、沟通 。 ”
后法官结合这次询问情况 , 一审判决女儿由王先生负责抚养 , 乔女士每月负担生活费 。 二审也是驳回乔女士对该判决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法官提醒
不少人认为 , 既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加上了配偶的名字 , 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自己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 , 离婚时 ,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 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 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即在司法实践中 , 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 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 , 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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