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对夫妻吵架致劝架阿姨受伤,法院:小夫妻应负全责

在上海长宁法院近日公布的“小案大道理、司法正能量”主题十大民事案例中 , 一则善意劝架受伤案引发关注 。案件中 , 时年62岁的金阿姨 , 在上海市长宁区某小区口 , 路遇85后小夫妻吵架 。 在上前劝架时 , 被冲突激烈的小夫妻撞倒受伤 , 致腰椎骨折 。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小夫妻在公共场合争吵 , 导致劝架者受伤 , 存在过错 , 应承担全部责任 。 小夫妻应赔偿金阿姨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5万余元 。
夫妻大打出手致劝架阿姨受伤
事发当日傍晚10时许 , 金阿姨在经过长宁区一小区路口时 , 看到一年轻女子坐在小区便利店里面哭泣 。 这个姑娘就是小婷 , 小婷告诉金阿姨 , 她的丈夫小亮打她 。 此时 , 小亮就站在门外 , 旁边还有民警等人试图调解 。 在众人面前 , 愤怒的小两口仍争执不休 。
热心的金阿姨也加入了劝架的队伍中 。 在争执过程中 , 小亮试图拉着小婷回家 , 但小婷坐在地上不肯回去 。 眼看着小亮试图硬拖着小婷衣服起来 , 金阿姨赶忙上去劝阻 。 争执中 , 小亮没能拽起坐在地上的小婷 , 反而是反手撞倒了金阿姨 。 被撞倒的金阿姨背部着地躺在了地上 , 当场动不了了 。
众人连忙叫救护车将金阿姨送至医院 。 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后 , 经医生诊断 , 金阿姨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 。
阿姨构成10级伤残
让金阿姨伤心的是 , 尽管她因劝架受伤 , 但事发后 , 导致她受伤的小夫妻 , 均未对她的伤情有所表示 。 伤心之下 , 金阿姨选择报警 , 为自己维权 。
小夫妻向派出所民警承认 , 他们并不认识金阿姨 , 金阿姨确系在他们吵架过程中受伤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 , 金阿姨此次受伤构成10级伤残 。事后 , 金阿姨向长宁区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小婷、小亮共同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共计17万余元 。
法院:小夫妻应负全责
长宁区法院认为 ,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 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人身的 , 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 本案系小亮、小婷两被告因家庭琐事争吵所引发 , 且两被告又持续在公众场合发生争执并互相拉扯推搡 。 金阿姨与两被告素不相识 , 其对双方进行劝解的行为是善意的维护公序良俗的正当行为 。
然在原告试图劝架的过程中 , 两被告均未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 , 反而继续争执撕扯 , 在此过程中导致在旁的原告受伤 , 存在过错 , 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上海一对夫妻吵架致劝架阿姨受伤,法院:小夫妻应负全责】经法院审核 , 小亮、小婷应按照100%的赔偿比例 , 赔偿金阿姨合理损失153051.01元 ,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来源 | 周到APP张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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