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职业打假人:是商业刁民,还是维权英雄?( 二 )


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明确描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牟利为目的的购买 ,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 不适用于本条例 。 ”

前段时间 , 王海也将矛头指向了网红辛巴 , 打假其推广的燕窝造假 。 最后 , 辛巴也确实公开道歉 , 称直播间确实存在夸大宣传 , 并对消费者进行了一定的赔偿 。 而王海却未打算就此收手 , 继续盯上了直播间的其他产品 。
个人认为 , 职业打假人 , 即便有其他动机 , 但是总归一点 , 确实促进了商家对产品质量的关注和提升 。
矫枉必然过正 , 不然 , 又怎么会引起商家的重视?毕竟职业打假人相比于商家 , 体量实在太过弱小 。 你的产品如果真能禁得住考验 , 又何必担心打假人的“蓄谋”?可曾想 , 职业打假人瞄准你的商品 , 而最终经过权威认证 , 商品的品质是可靠的 , 达标的 , 那岂不是为你的商品做了一个最有资格的宣传?
金杯银杯 , 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 我相信 , 只有消费者人人参与 , 人人重视 , 不漠视任何假冒的行为 , 人人打假 , 也就自然天下无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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