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提出的制度?张居正的研究

中国古代史上有不少针对官员的考课制度 , 例如“上计”、“京察”等 , 这些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涤荡了官场风气、推进了政府廉洁 。在明代中期的张居正改革中 , 有一项“考成法”曾将全国上下30%的官员进行罢黜裁汰 , 可见其“威力”之大 , 下面 , 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整个鼎鼎大名的“考成法” 。
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著名的考成法 ,  为政方针是“尊主权 , 课吏职 , 行赏罚 , 一号令” 。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 , 整顿邮传和铨政 。最后明神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

张居正提出的制度?张居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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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 ,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底层 , 对吏治问题十分重视 。明代早期就已经有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的制度 。依据明制 , 京官每六年 “京察”一次 , 地方官每三年进行一次“大计” , 这些措施都是对官员在任期间的政绩和作为进行盘点对质 , 良好者有机会继续晋升 , 不端者则会遭到相应的惩戒甚至罢黜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 , 明代吏治腐败 , 法令不行 , 这些制度大多流于形式 , 实行起来无异于走过场的“面子工程” 。即使有奏效之时 , 也是被部分权臣把持在手 , 成为争夺权力的工具 。鉴于官场中的种种乱象 , 万历初年成为首辅并执掌大权的张居正建议实行“考成法” 。
考成法的主要内容 , 就是六部和都察院为所属官员的应办的事务定立期限 , 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 。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 , 一本送往负责纠察的六科 , 一本上呈内阁 。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 , 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 , 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 , 反之必须如实申报 。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 , 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 , 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 。最后由内阁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六部、都察院、六科中任何一个环节有瞒报差错者 , 均要予以相对应的制裁 。
考成法推行后 , 立即可见成效 。万历三年(1575年) , 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37件 , 抚按诸臣54人 。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 , 广东巡按张守约 , 浙江巡按肖廪 , 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罚停俸三月 。万历四年(1576年) , 朝廷规定 , 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 。十二月 , 据户科给事中奏报 , 山东有17名 , 河南2名的官员 , 因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 , 而山东2名 , 河南9名官员受革职处分 。据统计 , 张居正当政期间 , 裁革的冗员约占官吏总数的十分之三 。这一数字虽不免夸张之嫌 , 但其带来的影响可以想见 。
张居正提出的制度?张居正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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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居正提出的制度?张居正的研究】张居正的“考成法”大量裁撤了办事效率低下的官员 , 并大胆擢用了新晋人才 , 令万历前期的政局为之一新 。但也是由于这项制度之严苛 , 使得官僚集团上下不满 , 张居正逝后 , 考成法便遭到了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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