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出台“归化”球员管理规定 足协发布管理办法


足协出台“归化”球员管理规定 足协发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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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发布(足协发布“归化”球员管理规定)
关注中超联赛的球迷应该知道,本赛季很多俱乐部都引进或正在引进一些“归化”球员,比如北京中和国安的侯永勇和李可,广州恒大的布朗宁等人 。对于中国足球乃至中国体育的这些“新人物”和“新身份”,官方终于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
△中国足协官网截图
3月29日晚,中国足协发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归化球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条款中规定归化球员当前赛季不得转会;一个赛季内,一名球员只能以一个身份报名中国足协,中途不能更换身份 。
此外,通知要对有“归化”球员的俱乐部做出一系列规定,比如对归化球员进行中国传统文化教育,了解中国的历史和国情,制定汉语学习计划,培养爱国主义精神;归化选手应能识别国旗、国徽信息资源网,能唱国歌 。俱乐部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对归化队员进行党史和基本理论的普及教育;俱乐部要指定专人负责跟踪归化球员的思想、生活、训练和比赛状态,每月向中国足协提交书面报告 。
中国足球协会国家队球员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归化球员的转会、注册和参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国际足联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和转会管理规定》和《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正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籍手续或已办理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籍手续的运动员(以上统称“入籍运动员”) 。申请入籍的球员要向中国足协申报,纳入统一管理 。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第二条所称归化球员的转会、注册、参赛、后续服务和管理 。
第二章归化球员的转会
第四条尚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在国际足联其他成员协会注册的球员,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入籍证书后,按原国籍身份通过国际足联国际转会匹配系统(ITMS)向转会俱乐部进行国际转会 。
第五条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在中超、甲A俱乐部注册的球员,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明后,应当按照原国籍通过中国足球协会信息平台向转会俱乐部办理国内转会 。
第六条申请入籍的球员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办理国际或国内转会手续 。
第七条申请入籍的球员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的,应当以原国籍办理国际或国内转籍手续,直至转入俱乐部 。
第八条球员在申请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已经完成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赛季期间,不得转让或者出租给其他国内俱乐部,从国内俱乐部转让或者出租给国外俱乐部后,不得在本赛季转让或者出租给国内俱乐部 。
第三章归化球员的注册
第九条俱乐部在注册期间为入籍球员办理注册手续 。
第十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要求的归化球员,可以进行国籍信息登记 。球员在空缺登记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按照本规定第十五条进行了补充登记,取得参赛资格的,该球员占用俱乐部本赛季国内球员转会登记名额;如果有球员根据本条例第十六条报名参赛,该球员将占用俱乐部本赛季外援转会和注册名额 。
第十一条符合本规定第六条,注册时国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归化球员,占用本赛季俱乐部国内球员转会注册名额 。
第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七条,注册时国籍为原国籍的归化球员,占用俱乐部本赛季外援转会注册名额 。
第十三条归化球员所属俱乐部的工资总额应包含归化球员的工资,具体参照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财务监管规定执行 。
前款所称归化球员引荐调节费等其他费用,按照中国足协关于国内球员的相关规定、通知和文件执行 。
第四章归化球员的参与
第十四条归化球员完成注册后,方可代表俱乐部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正式比赛;已登记缺额的归化球员,在完成填写国籍信息前,不得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正式比赛 。
第十五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或者第五条规定的归化球员,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后,方可申请补充注册为国内球员,并获得参加中国足协主办的正式比赛的资格 。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或者第七条的归化球员,已完成原国籍注册的,应当作为外籍球员注册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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