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辞职需要编什么理由才好呢? 最简单的个人辞职原因( 二 )


如果只是不喜欢现有公司的企业文化,可以尝试找一家和自己价值观一致的公司 。
如果工作中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空,但是工资不高,也可以多待一段时间,努力提升自己的技能 。缩短试用期或提高绩效 。
至于什么样的辞职理由好,无所谓 。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的想通了上面的问题 。如果你的答案是“是”,请尽早提出,并做好计划 。相反,我们可以再等一会儿 。

没有因个人辞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而上述原因几乎都是个人原因,不可能获得任何经济补偿 。
如因个人原因辞职,需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申请辞职 。如果不在试用期,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 。否则,未经公司同意离职或未在法定通知期限内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不仅拿不到经济补偿金,还可能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
如因公司原因被迫辞职,应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现实中,有的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基本工资或拖欠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有的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生产环境中工作等违法行为 。针对这种严重的违约或违法行为,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规定员工有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权利,而且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这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被迫辞职” 。
对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下列行为,单位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信息资源网络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
对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强迫加班或安排休息、侵犯劳动者健康休息权的,由当地司法机关裁决 。
综上所述,“铁打的营盘,流动的兵”,辞职是很正常的职场常态 。朋友之间不需要琢磨,也不需要担心编个好理由 。关键是要分清这种辞职的根本原因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公司的问题,自己的问题能不能解决,公司的问题能不能谈 。
不管辞职的原因是什么,只要我们真心实意,深思熟虑,就一定会做好,不留遗憾,不出问题 。所有的事情都是以协商交流的态度去做,让大家聚一聚,散一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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