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 ,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 , 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起诉前夫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起诉前夫不给抚养费怎么写诉状
前夫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对追索抚育费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前夫不给孩子抚养费多久可以起诉
一、起诉前夫给孩子 抚养费 是否可以? 可以,根据《 婚姻法 》 第三十七条: 离婚 后,一方 抚养 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及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只规定了没有直接抚养方有探视的权利,但是并没有规定有探视的义务,而且对方已经履行了其给抚养费的职责,所以以对方不探视为由起诉的话在法律上不受支持 。如果离婚时双方有约定对方必须有探视的职责,那么可以起诉其违约 。二、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 , 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 工资 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 , 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 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根据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 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同时 法规 还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 , 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情的破散不意味着亲情的自动消失,就算有些人极度自私到干脆就把孩子也全部都抛给另一方 , 但在法律上抚养孩子肯定不是男女双方其中一个人的责任 。其实,抚养费的实际践行有一点比较困难的就是,法院首先没办法强制要求当事人一次性支付,那有些人可能就是一直在断断续续的给孩子抚养费,并不固定时间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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