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挂靠搅乱正常经济秩序,带来廉政风险,国家明令禁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17年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其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九条第四款中明确规定注册规划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第七款“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第七款“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