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套路贷” 借款3万元一年欠款800万元( 二 )

  “后来,由于自己没有及时归还8万元欠款,我需要按照‘违约金’约定再支付几万元,加在一起,欠款一下子增至十几万元。”据何某介绍,同年9月,为了偿还之前的“违约金”,她又先后向朱某等人借款。随着借款额度越来越多,产生的利息也越来越多,利息和“违约金”叠加,雪球不断滚动。到最后,何某变卖家当,共得款300余万元,即便如此,依旧无法还清欠款。

  借款3万元到手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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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还的钱却翻了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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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1日,24岁杭州小伙陈某到派出所求助时,一开口就震惊了办案民警:“救救我,我让家里填了30多万元的债务窟窿,如今已是走投无路!”

  陈某是杭州萧山人,大学期间对穿着特别上心,也热衷于请朋友吃饭唱歌,家里给他的每月一两千元的生活费,根本满足不了他。生活费没了,陈某开始接触“高利贷”,在校期间共计贷款10多万元。大学毕业,债台高筑的陈某为了还钱,想到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就联系了“高利贷”中介人冯某某。

  2017年7月,由冯某某介绍,冀某某出面,俞某某出资,借款给陈某3万元。借款时陈某被要求“一式两份”写2张3万元借条,并以上门费、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先扣除2万元,冯某某还收取了介绍费4000元,实际给予陈某的只有6000元人民币。冯某某等人还威胁陈某,不许他去其他地方借款。

  实际上,在借钱给陈某时,冀某某等人就定了一个“小目标”——先在陈某身上“套路贷”10万元左右,再一步步垒高债款,最终目标是陈某家的房屋拆迁款。他们早就查清陈某家的房子即将拆迁。陈某对此全然不知,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半年时间就先后“套路贷”了10多万元。

  不惟杭州,也不止何某陈某,据媒体报道,套路贷在北京、深圳、重庆等地多有发生,让不少群众合法利益受到损失。在打击套路贷的过程中,这一违法犯罪行为的内部逻辑逐渐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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