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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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本文标题: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小编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是:不执行,严打击!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7月3日上午,南京市江宁法院对三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以告诫广大被执行人,如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集中宣判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发布了今年以来判决的包括上述三起案件在内的9起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

紫金山采访人员了解到,这9起案件共涉及15名被告人,既有公诉案件,也有自诉案件,既有自然人犯罪,也有单位犯罪。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起是今年南京市第一起以暴力对抗执行被判刑的典型案件。

王某某与周某夏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周某夏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王某某报酬9700元。

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人周某夏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某向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发布9起“拒执罪”典型案例

2017年9月19日,高淳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到被告人周某夏位于高淳区桠溪镇尚义村王家旁31号的家中进行强制执行,但负有执行义务的被告人周某夏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不配合法院的传唤工作,并伙同家人侮辱、围攻、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抢夺法院工作人员的执法记录仪、手机以及工作证件,造成多名法院执行人员受伤、物品损坏,致使法院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经鉴定,法院4执行人员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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