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干部因下属贪污480多万 被判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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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一干部因下属贪污480多万 被判玩忽职守罪

本文标题:泰州一干部因下属贪污480多万 被判玩忽职守罪

因下属贪污近480多万,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沿江街道农村财务“双代管”办公室(下简称“双代管”办公室)原主任李扬被认定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未能有效防止危害结果发生,于2018年6月11日一审被判犯玩忽职守罪,获刑三年

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认定,李扬未按规定对印鉴章严格分开管理、未按规定对相关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致使下属黄某无人监督制约,多次采用虚开支票取款的方式侵吞公款480.63万元。黄某已于2017年底被判犯贪污罪,获刑十年三个月。

泰州一干部因下属贪污480多万 被判玩忽职守罪

李扬不服一审判决,于6月20日向泰州中院提起上诉。此前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扬表示,2013年审计发现问题后,他与多名沿江街道下辖社区会计,多次向分管领导和街道纪委反映黄某记账存在问题,但直至案发,黄某始终未被处理。李扬认为对黄某进行了监督,自身所涉责任轻微。

但对上述内容,法院只认定李扬曾经向分管领导王某反映过黄某记账不及时的问题,并未提及其向纪委等相关部门反映。

澎湃新闻联系到沿江街道纪工委书记张兆春,其对澎湃新闻表示,在黄某被查之前,并无人向其反映黄某有问题。

干部因下属贪污480多万被判玩忽职守

涂改记账凭证、篡改记账科目、私自开具以自己为收款人的支票并加盖印章等……

2010至2016年间,“双代管”办公室出纳会计黄某用上述手段贪污公款480.63万元,于2017年10月被判处犯贪污罪,一审获刑十年三个月。

黄某被查后,2018年2月,时任“双代管”办公室主任李扬被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起诉严重不负责,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对记账凭证、支票等内容进行审核、管理,致使黄某无人监督制约,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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