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药企称江苏武进对药品“二次议价” 卫计委已调查( 二 )

因为集中招采过程中会按药品品类等设置药品采购上限价,且整个过程由政府相关部门全程监管实施,因此集中招采被认为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工作、减轻社会医药费用负担的举措。

通常,省级范围内的集中招标采购每几年才会进行一次,而各省根据自己情况的不同,还会在市级层面展开第二轮价格谈判。

“比如江苏此次,因为苏南苏中苏北各城市的发展水平不同,导致各地用药会有差异,比如同一种药,经济水平高的会选用高档进口,低的就选择普通的。”江苏某卫生部门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

因此,2015年开始的这一轮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在2017年年底结束后,又由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医保、价格、食药监等相关部门根据省级评审入围结果,组织本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与入围药企进行价格谈判,确定成交确认产品和价格。

“市级谈判确认产品价格不得高于省级入围价格”,这是市级价格谈判的规则,也就是说,经过省市两级的招标谈判,大部分药企的销售药价已经被削减了两轮。

这也是此次集中采购药企们对常州武进区再次组织的价格谈判有所不满的一个原因。

今年5月底,在常州市级药品价格谈判结束之后,常州武进区卫计委在其官网发文,表示由武进区公立医疗机构集中成立武进医疗集团与厂家开展价格谈判。

“虽然现在《我不是药神》上映,大家都对药品价格虚高这个现象义愤填膺,但放在我们这个现实中,大多数药企经过两轮谈判,利润空间并不大了。”参与此次武进区价格谈判的A药企对澎湃新闻说,区级再要进行第三轮价格谈判,对他们来说,是一种不合理的负担。

这种不合理体现在,“市级谈判是省级明文要求的,但区级组织谈判的依据在哪里?”A药企相关负责人贾(化姓)先生对澎湃新闻说道。

多个企业认为武进区此举是“二次议价”。

所谓二次议价,是指医疗机构在药物招标结果的基础上,对中标药品进入医院采购之列时,进行再一次“杀价”。

对其态度,医药界一直颇有分歧。反对者有认为,二次议价使医药企业的负担更加沉重,令医药企业除了养医生,还要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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