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养犬集中整治开始 这些犬将被收容( 四 )

每只奖励10至20元。

对收容的有主犬只,将开具犬类留检单,

一周内,

达到养犬标准,犬主要求领回收容犬只,

凭犬只留检单到属地治安部门申请领犬,

属地治安部门经批评教育、处罚后,

开具留检犬只放行单,

属地治安部门提出意见并由分管领导签字、

盖治安大队公章后,

由犬主人持“留检犬只放行单”

到治安支队“犬类管理办公室”审核。

经审核符合放行条件的,

方可到犬类留检所领取犬只。

违规养犬集中整治开始 这些犬将被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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