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搜出毒品被控系乘客持有 法院疑罪从无判无罪( 二 )

  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在案发半年后的补充侦查和一年半后的法庭审理过程中,当晚盘查的民警作证称,在搜查周安的单肩包时,闻到一股很重的奶油香味,“依据我以前的盘查经验,一个男的包内如果有这种味道,包内很可能携带过毒品‘麻果’。”随后,民警在出租车后座挡风玻璃下搜出了“麻果”。

  在搜查现场,周安即否认毒品为自己所有。随后,周安被带往派出所。当日,警方以周涉嫌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予以刑事拘留。

  被搜查时,周安称是来武汉走亲戚,而警方事后找到周的一名远房亲戚莫某,莫某称,“听说过周安这个人,但是我从小到大就没见过这个人。”而在2016年3月,周并没有和这个莫某有联系过,实际上,早在2014年,莫某就将武汉的房子卖了,回到湖南老家,后去广州打工,一直在广州生活。“我不了解他(周安),和他也不熟,我就没见过这个人,他做什么工作我也不知道。”莫某作证说。

  出租车司机漆某则作证称,“运载周安之前,后排挡风玻璃的隔板没有损坏或翘起的情况,这个位置平时都是好的。因为当时很黑,他坐到后排座位后我不清楚他做了什么。”

  证据能否形成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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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盘查前,周安换座位、自称走亲戚等可疑行为和搜出的毒品,成为后来指控其非法持有毒品的重要依据。

  2016年11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以周安犯非法持有毒品罪提起公诉。但毒品到底是不是周安所持有,法庭上,控辩双方激辩,案情扑朔迷离。

  周安辩解称:被抓的前一天,2016年3月31日,他在湖南永州老家碰到一个朋友,就坐着他开的车到了武汉。到武汉后在一个路边下了车,当晚10点左右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去阳逻找表姐。4月1日凌晨1点左右,遇警方设卡盘查。至于为什么看到前面有盘查的警察就从出租车的副驾驶座换到后座,周安解释说,他本来是想下车在路边小解的,看到前面有警察在盘查就没好意思,再上车的时候就坐到后座了。

  周安的辩护人称,在出租车上查获的毒品不能排除其他乘客遗留的合理怀疑。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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