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歧视"公积金应如何应对 11个疑问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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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歧视"公积金应如何应对 11个疑问权威解答

本文标题:开发商"歧视"公积金应如何应对 11个疑问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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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很多网友都提出过不少问题。为了更好地普及公积金知识,小编整理了一份寒山闻钟上关注度最高、反映最多的几类问题。有需要的伙伴,一起看过来吧!

怎样使用公积金?

1、

一位非本市户籍网友想要购房

公积金有补缴,何时可以申请公积金?

何时可以买房?

该网友目前情况:

1、2017年6月份在一家单位工作,6月份显示社保是补缴,7月份至11月份是正常应缴;

2、在12月份因工作发生变动年2017年12月份社保是补缴;

3、公积金于2017年9月份开始缴纳到至今。

像以上这种情况,想在苏州买房,在2018年几月份可以买?

市公积金便民服务员:

一、您缴纳苏州地区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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