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歧视"公积金应如何应对 11个疑问权威解答( 三 )

3、

一网友咨询

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一网友16年办理的组合贷,当时因故没有及时办理委托提取,柜面说不好提取了。那如何提取呢?

便民服务员:

自2014年1月6日起,对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职工可通过签订还贷委提的方式来提取住房公积金,柜面不再受理一年两次的还贷提取。

4、

关于农村自建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1、农村房屋所有人是我的父亲,若我想翻建目前的房屋,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2、若1不可以,那么将房屋过户到我名下后,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3、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怎么走、需要怎么贷,最高贷多少,能贷多少年,是否可以夫妻合贷?

便民服务员回答:

一、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您父亲名字的话,您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是您本人名字,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您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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