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改大动作!江苏省政府发文支持社会力量办医院( 二 )

  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在中医药资源和区位等基础条件较好的地方,相对集中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推进医养结合,养老医疗费有望进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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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中明确,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内设护理床位、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按规定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属于社会办医范畴的,按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护理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支持专业照护机构、护理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参与护理站建设运营。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联合体,整合养老、医疗、康复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健康服务。鼓励各类主体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合理确定家庭病床收费标准,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并做好与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衔接。

  开放医疗市场,紧缺型医疗机构不受规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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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中强调,各地在制定或调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落实《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等要求,按照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的标准,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违反市场经济下公平竞争原则的理由限制。

  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护理、精神、妇产、儿童等紧缺型专科医疗机构及诊所、门诊部等,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及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实行备案制。

  简政放权,简化优化各项审批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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