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城东一小区延期交付 开发商搪塞推诿( 三 )

2、对于公共设施部分,开发商要做到与其之前的宣传相符;对于未明确宣传的,也要符合安全和质量规范,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使用。

3、对于开发商公共设施部分虚假宣传导致侵犯群体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可以由业主代表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整改。

维权建议

南京市消协建议,房产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请教专业人士或机构,通过正当途径依法维权;当协商不成,需要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时,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相关主管部门、社会监督机构、大众媒体等,也应加强对房产消费投诉等群体维权事件的关注,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采访人员 芦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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