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口秀编剧因讽刺百度被索赔500万,在冒犯的边界讲段子是否稳妥( 五 )

所以,关键问题在于--法院能不能认定相关微博是以一种“调侃”的形式存在。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 “讽刺也会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如果是捏造的事实加以传播,并在一定范围对百度造成恶劣影响,那就构成了对百度名誉权的侵害。”

由此可见,舆论场众说纷纭、各执己见,但最终的结果我们还是要交给法律来裁决。

脱口秀编剧因讽刺百度被索赔500万,在冒犯的边界讲段子是否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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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段子手被百度索赔五百万来看,站在网络亚文化的法律边界如何创新表达?

此次段子手被百度索赔五百万的事件也从侧面验证了--在新媒体的飞速发展下人人朝着可以说话迈进了重要一步,人们被大量的微博和公众号所淹没,信息瀑布奔涌而来,但有时也被卷入了一种无序状态,段子手、公知、默默无闻的键盘侠在攻占着舆论场,改变着网络和社会的生态。

网络文化通常伴随着一种后现代观念而存在,在这里人们反对一切严肃,解构一切权威,自我提升和道貌岸然是网民最厌恶的现象。一旦有人要严肃和端着,就一定会遭遇网民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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