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昆山砍人案”警方执法画面公布( 三 )

  民警介绍,基于这一调查结果,警方最终做出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吉强:“认定刘海龙行凶。”

  同时,警方还对刘海龙的朋友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的情况,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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