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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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本文标题:江苏省出台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江苏省出台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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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配置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以及实施细则,并在7日举行省直单位人事处长座谈会,回应用人单位诉求,推进人事人才工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再造服务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建立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新机制,是省人社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的具体行动,也是突出问题导向,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人社系统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说,下一步,将以新机制建立为起点,用一年时间,推动人事人才工作改革再深入、实践再创新、工作再抓实,有效解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和人事管理方面的问题,高效快捷为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不受计划限制

《通知》指出,省属事业单位于每年11月,根据单位编制和岗位总数空缺情况,编制年度新进职工人数需求计划。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专技人才需求层次较高、数量较多的单位,允许在年度正式进人计划下达前,可根据单位计划进人预案新进人员。考虑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就业的时间性特征,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使用期限延长至次年6月。对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在年度新进职工人数计划用完后,还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的,可不受原计划限制,直接到省人社厅办理相关进人手续,也不需用人单位办理追加进人计划手续。

朱从明说,人才特别是紧缺急需人才往往可遇不可求。调整计划下达与使用,特别是延长使用期限、畅通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通道,赋予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 有助于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求灵活、有效招才引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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