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将提高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待遇标准( 二 )

基本照护保险待遇标准有什么变化?

一是将入住机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生活照料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至70%,床日费标准60元保持不变。即待遇从每人每天30元提高到42元。

二是提高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服务标准,改进上门服务模式。照护保险基金对协议服务机构上门照护的月度支付限额从500元提高至800元。

三是适当提高居家自行照护补助标准。居家接受家人等非协议机构照护的,对参保人员发放照护补助,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天15元提高至20元。

此次待遇调整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有什么新的进展?

为推进医养结合,文件规定采取床日付费的方式,解决入住机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床日费标准确定为50元,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同时,入住协议养老机构的重度失能(失智)人员,可在与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内设卫生室,享受基本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按照这样的标准,入住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每人每天可享受82元的待遇(42+40,较原48元的待遇每天提高34元),不仅可以初步解决其医疗服务需求,而且可以较大程度上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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