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住朋友家酒后坠亡 父母诉朋友及物业赔偿( 二 )

  富女士指出,小张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了解醉酒后会有难以控制自己的行为。其本人并未参与饮酒,没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愿意私下给予一定的补偿。易先生同意赔偿,但认为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过多。

  物业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指出根据公安机关的案件材料显示,小张的死亡是由于其故意跳楼导致的,物业公司不应该承诺任何责任。“涉案窗户有纱窗,且纱窗由铁丝制成,有一定的承载力,即使失足坠落,身上也应留有被铁丝刮伤的痕迹,但从小张的尸体检验报告上来看,并无此类伤痕。”

  同时,该诉讼代理人指出,易先生和富女士入住时间已久,期间没有出现过问题,该案是小张打开窗户拉开纱窗导致的危险,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此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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