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江苏镇江放任长江豚类保护区内违法开发,性质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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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组:江苏镇江放任长江豚类保护区内违法开发,性质恶劣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镇江市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长期不重视,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不但未按照整改要求清理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反而继续加大开发力度,导致保护区内江滩湿地被严重破坏。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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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镇江段一直是白鳍豚和长江江豚活动比较频繁的水域之一,由于镇江豚类保护区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其成为唯一一个没有被开辟为长江主航道的长江干流保护区,是长江下游少有的重要生态走廊,对于维持长江下游江豚栖息地的完整性有着重要生态学意义。2003年,江苏省在镇江市设立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江苏省督察整改方案明确,要限期关闭和搬迁红线区域内的违法违规项目。

然而“回头看”发现,镇江豚类保护区一直在进行各类开发活动,而且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不仅没有清退保护区内的违法项目,甚至进一步加大了开发强度。

二、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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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规新增开发千亩耕地和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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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自然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开垦活动。然而自2009年以来,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就陆续进行开垦,至“回头看”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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