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改龄骗保:7万打点关系 35岁开始领养老金( 四 )

  采访人员注意到,唐凤玲的《职工退休证》并非渠县人社局核发,而是由原达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以下简称“达州社保局”)。后者于2010年12月与原达州市人事局合并组建成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这本盖有达州社保局行政审批专用章、发证日期为2010年3月31日的《职工退休证》显示,唐凤玲的出生日期为1965年3月28日,参加工作时间为1980年3月1日,原工作单位一栏为“个体”、原职务为“工人”,批准退休时间为2010年3月22日。

  也就是说,按照《职工退休证》上记载的信息来看,唐凤玲15岁(真实年龄只有5岁)就参加工作。

  另外,由达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于2010年4月6日出具的一张《个人补缴通知单》显示,唐凤玲参与“个人计划”(计划时间从1990年1月至2000年12月)应补缴本金8246.28元、利息3341.64元、滞纳金20017.8元,共计31605.72元。

  渠县人社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表示,职工如在渠县参保,就由该局核发退休证。从唐凤玲的《职工退休证》与补缴费用的情况看,“她(唐凤玲)不是在渠县参的保,具体情况我们不清楚”。

  10月22日,渠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唐凤玲涉嫌诈骗一案已于10月12日开过一次庭,目前尚未宣判,该案仍在审理中。(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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