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车底管子有水迹 维修7个月未修好( 三 )

夏海红告诉采访人员,正常修理的情况下,是不允许使用拆车件的,“必须原厂,连副厂都不可以”,除非车主自己觉得太贵,主动要求使用,或者店方事先告知车主并经过同意。他说:“如果不是安全部件,比如车灯之类,使用拆车件没什么大问题。但是发动机这样的部件,使用拆车件的话,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万一在高速行驶中发生故障,那是非常危险的。”同时,拆车发动机编号钢印磨掉再重新打,这种改法也是不允许的。

夏海红认为,刘先生当时应当把损坏的发动机留下,万一需要确定责任归属,可提供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店方处理不当造成损坏,那么车辆卖给店方的时候,应当按照发动机未损坏时进行估价。如果刘先生要求店方继续维修,那么应当要求店方提供具体部件的质保期,并以书面形式约定,以备今后维权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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