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钢管砸人致一死一伤 苏州路怒司机获死缓( 二 )

最终,苏州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案已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 繁华市区当众行凶,交通高峰‘路怒’杀人,社会舆论普遍关注。" 承办法官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因道路交通通行这一日常生活中的民间纠纷激化而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该案的判决结果不仅体现了法理情的融合,而且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获得社会舆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承办法官希望,如何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和应对此类案件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大家在遇到琐事纠纷时则应保持必要的理性和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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