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钢管砸人致一死一伤 苏州路怒司机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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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钢管砸人致一死一伤 苏州路怒司机获死缓

本文标题:持钢管砸人致一死一伤 苏州路怒司机获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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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 月 7 日上午 8 点多,在苏州市吴中区兴南路,因为车辆通行次序,张某杰和曹某亮、楚某霞夫妇发生纠纷。令人扼腕的是,这起纠纷竟然上升为血案。张某杰从车内拿出钢管,多次猛力击打曹某亮、楚某霞两人,结果致曹某亮死亡,楚某霞重伤。事发后,该案引起了普遍关注。10 月 29 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这起案件被列为苏州法院 2017 年度典型案例。张某杰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持钢管砸人致一死一伤 苏州路怒司机获死缓

△ " 路怒 " 司机拿钢管砸人。 图片源自网络

2016 年 9 月 7 日上午 8 点多,张某杰驾驶白色现代轿车,在吴中区兴南路与田上江路路口左转弯时,挡住了一辆蓝色货车的去路。随后,货车驾驶员曹某亮及其妻子楚某霞与张某杰发生争执,后双方下车相互扭打。扭打结束后,张某杰感觉吃亏而心怀不忿,从轿车后备箱取出一根长 92 厘米、直径 2.7 厘米的钢管,趁曹某亮、楚某霞不备,双手持钢管多次猛击二被害人头部及身体其他部位,致被害人曹某亮经抢救无效死亡,楚某霞人体重伤二级。

苏州中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杰为故意杀人而非故意伤害。首先,从殴打部位看,均位于头部等要害部位;其次,殴打工具具有极大杀伤力。最后,殴打强度上,从视频中反映,张某杰挥砸动作达 13 下,完全置被害人生死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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