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店主逃税三百万获刑10年,量刑是否过重?( 二 )
淘宝被判逃税的代购店主留下的话
逃税300万被判十年,律师:偷逃应缴税额巨大,量刑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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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今年2月24日珠海中院作出原审判决后,燕子曾就偷逃应缴税额的计核依据是否合理、计核数额是否准确、量刑是否过重等问题提出上诉。
广东高院的二审判决认为,原判已根据燕子的犯罪事实、数额、并考虑其悔罪态度,对其从轻判处起点刑,并在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两倍以下判处罚金,量刑适当,并对在燕子淘宝店仓库查获的其他非走私货物、物品所作处理不当问题予以纠正。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指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澎湃新闻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亦有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周浩认为,燕子偷逃应缴税额300多万元,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相对来说,淘宝店主因代购被判10年量刑适当。”
事实上,像燕子一样,因代购进口商品被判刑的案例并不罕见。澎湃新闻以“淘宝+代购+走私普通货物罪”为关键词,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检索出25份判决书,其中41名被告人中仅有2名被免于刑事处罚,其余39人均被判处6个月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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