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民企减税降费获得感 税务征管制度改革很有必要( 二 )

  以上措施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民营企业税收负担和遵从成本,特别是减少办税时间、降低办税过程中的各种隐形费用等方面成本,客观上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减少权力寻租,让广大民营企业在公平的舞台上竞争。

  在26条措施中还有一条措施引起市场高度关注,就是对企业延期缴纳税款这一征管制度的重申。税务总局重申这一对纳税人有很大好处的延期纳税政策,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是很及时的“政策礼包”,可以帮助企业解决流动性资金紧缺的问题,为企业腾挪出多种融资选择的空间。

  当然,对于企业延期纳税,依照当前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主要是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才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延期缴纳税款需要省级税务局审批,并且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因此,目前因为审批手续麻烦、层级高,一些民营企业存在不愿或者不能申请延期缴纳税费的情况,所以此前这一政策并未普遍惠及更多民营企业。

  对于目前延期缴纳税款等审批制度方面层级高、条件严格等,税务总局已经承诺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因此这一问题预计会有较好的解决办法。当然,我们在期待延期缴纳税款的同时,建议将下发审批权到县级税务局,对民营企业最长延期缴纳税款的时间确定为6个月或者1年等,让纳税人及时便捷享受延期缴纳税款等政策红利。

  春江水暖鸭先知。税务部门作为与民营企业打交道最频繁的部门之一,直接掌握着民营企业经营和缴税缴费的相关数据,因而对于民营企业税收和费用负担中,哪些税种和费用最重、哪一环节最重,如何减税和降费,也最具发言权。

  因此,在出台减税降费政策的过程中,各级税务部门应在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同时,应积极主动发挥税收职能,提出具体可行的减税降费建议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可操作性。就目前来看,税务总局的26项措施已经给予了积极回应,释放了国家相关部门正在推进相关改革的积极信号。(实习编辑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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