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国家公祭地方立法12月13日起开始实施( 三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
如果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害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的姓名、肖像、名誉等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采访人员 鹿伟
推荐阅读
- 吕中|国家一级演员吕中,儿子是导演,儿媳是影后,女儿更是国人的骄傲
- 超级英雄|漫威在国内遇冷,其他超级英雄电影迎来春天,DC首部电影或将引进!
- 侯勇|“国家一级演员”侯勇陷入争议:多少明星栽在了“酒”上?
- 电视剧|《黑客4》扑街,这些国产续集让人感觉首部的成功是导演运气好
- 唐宁|宋祖德:洗剪吹会成为第二个张波、孙小果,我们要坚信国家正义!
- 专著|聚焦微生态护肤 首部皮肤微生态专著出版发行
- 陈亚男|陈亚男又翻车,最新动态出现不完整国家地图引众怒,被斥责后秒删作品
- 英雄岁月之王牌部队|《王牌部队》获多项冠军,老戏骨功不可没,国家一级演员实力强悍
- 昆凌|恭喜!周杰伦响应国家三胎政策,官宣昆凌怀三胎,引发网友热议
- 苍井优|刘德华与国家一级演员,是否只是一个金鸡影帝的距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