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三辩称该中介机构当初曾表示只收取出卖方的中介费,不收他的,但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中介公司经营者表示,在出售这套别墅的交易上,自己从未允诺免收张三的中介费。
江阴园区法庭法官对张三释法,告知其违约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张三这才愿意支付中介费,但希望中介公司可以适当优惠一些。中介公司经营者不愿为官司牵扯太多精力,愿意调解解决此纠纷,答应了张三的“打折”请求。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张三必须于今年11月26日前支付该中介公司中介费2.8万元,假如张三未按约履行,该公司将按照总金额3.35万元申请法院执行。

法官提醒
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卖方、中介公司三方都应诚信守法,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