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血铅第一案”维权长跑:从53人到7人,最多获赔9万( 七 )

  上述《原则》规定,高铅血症为“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为100~199微克/升”;铅中毒为“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200微克/升”,并依据血铅水平分为轻(200~249微克/升)、中(250~449微克/升)、重度铅中毒(等于或高于450微克/升)。只有中度和重度铅中毒,才需要在脱离铅污染源、进行卫生指导和营养干预以外,施行驱铅治疗。

  未达到铅中毒标准,不意味着血铅超标没有对孩子造成伤害。世界卫生组织在官方网站上发布解释称,没有已知的、被认为安全的铅接触水平。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在“儿童铅中毒指南”中指出,人体铅水平超过或等于100微克/升,无论是否有相应的临床症状、体征及其他血液生化变化即可诊断为铅中毒。

  在衡东血铅案中,一审判决没有获得赔偿的原告,其血铅水平为100~199微克/升。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认为,该水平会影响神经传导速度和认知能力,使儿童易出现头晕、烦躁、注意力涣散、多动。

  潘小川介绍,在今年的国际环境流行病学学会年会(ISEE)上,有国外专家还提出,要将100微克/升的诊断标准调低。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对结果表示不服。2016年1月26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终审不服,原告只能依法申请再审。直到现在,李春梅回忆这场官司,依然觉得“挺难”。“一会儿说手续不齐全,一会儿又说我们的上诉书不合规格。”他们去长沙跑了至少5次。

  “赔偿标准一直没有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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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县里50次不止吧。”赵俊生记得很清楚,几个“诉讼代表”在外面吃快餐尽量不吃超过15元一份的,在长沙住的小旅社一个床位25元。为了省钱,37分钟就能到达长沙的高铁他们不坐,坐30多元钱的普快列车。

  儿子对当时年近70的赵俊生说:“年纪这么大了,算了,别打了。”可是赵俊生不服。有一次去法院,李春梅淋了雨,回来就病倒了,躺了好几天。等身体恢复了,她又开始为官司忙活。

  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过程中,6名原告决定放弃。“跑一次长沙好贵的哦。”李春梅说,仅复印材料一项就花掉了几千元,他们不知道这笔投入要继续到何时。已经花掉三四万元,赵俊生心里渐渐没底了。“或许要跑到北京去”,一想到这儿,他们更不舍得在吃喝上多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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