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租拍卖”巧解民营企业主困境( 二 )
拍卖结束后,法官组织某银行、买受人、袁某共同协商。买受人最终同意把装修补偿款补偿给袁某,袁某也跟买受人当场达成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
如此一来,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拍卖的合法正当性,又保护了袁某的民营产业以及企业员工的利益。
推荐阅读
- 山东省民营|2021山东省第一届眼整形学术峰会在济南诺德圆满落幕
- 使命在肩 责无旁贷 江苏民营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助力抗击疫情
- 吴中区民营企业家沙龙直面发展难点
- 苏州法院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质司法服务提升营商环境温度
- 市检察院通报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
- 江苏省民营企业500强上榜企业数居全国第二
- 江苏民营企业500强上榜企业数居全国第二
- 2019外交官与长三角民营企业家交流活动在苏举办
- 29位民营企业家与苏州书记市长面对面 气氛好到现场抢话筒
- “软硬”兼施:助力民营企业实现加速跑
